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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壹号海鲜坊使用易燃易爆品被临时查封

时间:2018-11-19 09:29来源:台州消防支队 作者:王优娜 点击:1605 次
厨房内发现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为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台州市消防支队三门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对位于

厨房内发现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为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台州市消防支队三门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对位于海游街道的壹号海鲜坊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厨房部位正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6要求,违反了《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针对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海鲜坊的厨房部位实施临时查封,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对其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整改期间单位的消防安全。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立即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为广大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

 

(责任编辑:wengen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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